山东省临沂市商场监督管理局通报2021年上半年立案查处电梯安全典型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
发布时间:2024-03-24 06:30:15 | 浏览1次 | 来源:凤凰彩票官网下载网站首页
2021年上半年,临沂市商场监督管理局对7家电梯维保、运用单位典型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进行立案处分,被处分单位名单如下:
1、临沂博尚电梯有限公司,未依照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维保电梯,处分款2.9万元,一起责令改正违法行为;
2、山东速迪电梯有限公司,未依照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维保电梯,处分款2.9万元,一起责令改正违法行为;
3、徐州飞鸿电梯装置工程有限公司,未按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维保电梯,处分款2.9万元,一起责令改正违法行为;
4、临沂速腾电梯工程有限公司,未按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维保电梯,处分款2.9万元,一起责令改正违法行为;
5、济南盛隆电梯装置修理有限公司,出借电梯维保资质,处分款5万元,一起责令改正违法行为;
6、临沂市兰山区瑞达物业服务有限公司,运用查验不合格电梯,处分款3万元,一起责令改正违法行为;
7、万城花开(山东)生活服务有限公司,运用超期未查验电梯,处分款3万元,一起责令改正违法行为。
免责声明:本站部分内容信息来源于网络,因此本站不保证信息的正确性,如您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我们。
上一篇: 电梯违规加装IC卡安装单位被罚!原因是…… 下一篇: YZ-ZJ04